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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检验报告显示翡翠为“B货”。
一边是购买商品时云南地矿珠宝检测中心出具的珠宝玉石检验证书,商品等级是“天然翡翠,俗称A货”;一边是云南省珠宝玉石饰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再次检验得出的结果:“翡翠(处理)”,俗称B货。市民曹女士傻了眼,昨日下午,在和商家协商多次仍得不到明确答复后,曹女士打进本报热线电话4100000求助。
同一块玉石检出两种不同结果
据曹女士说,这块翡翠是7月30日在一家名为昆明市五华区红华玉石珠宝店购买的。当时,老板拍着胸脯保证这块翡翠绝对是A货,并且是经过正规检验机构检验无误的,还一再承诺假一赔十。因为商品配有云南地矿珠宝检测中心的珠宝玉石检验证书,一切都看似非常正规,所以自己没有丝毫犹豫,花3000元钱买走了这块翡翠。
曹女士说:“因为这件礼物是要送给国外亲戚的,所以我格外小心,为了保险起见,8月1日,我把它送进了云南省珠宝玉石饰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没想到检验结果让我大感意外。”
在云南省珠宝玉石饰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05年8月1日签发的检验报告上,检验结论一栏清楚地写着:“翡翠(处理)”。记者随后从云南省珠宝玉石饰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副所长张戟处了解到,鉴定结果“翡翠(处理)”也就是大家平时俗称的“B货”,是经人工处理过的翡翠的产品,和天然翡翠(俗称A货)有天壤之别。
商家拒绝对此负责
卖出这块玉石的昆明市五华区红华玉石珠宝店位于昆明市甬道街花鸟市场北区51号,昨日下午,记者和消费者一起来到这家店铺。面对索赔的消费者和前来采访的多家媒体,老板和老板娘的态度很不友善。他们只说,自己的产品有云南地矿珠宝检测中心的珠宝玉石检验证书,现在出了问题,消费者应该找检测中心,和自己无关。
但消费者曹女士请来的律师认为,国家有相关规定,谁销售谁负责,消费者和商家形成买卖关系,经过权威部门检验该货达不到标称质量,销售商应该承担责任。而销售商和鉴定部门,那又是另一种关系,鉴定部门出了错,应由销售商和他们理论,商家让消费者直接找鉴定部门解决这说不通。
检测中心承认检验失误
不过,在消费者与商家理论的过程中,云南地矿珠宝检测中心主动联系了消费者。有关人员在电话中承认是自己的鉴定有误,但当消费者要求地矿珠宝检测中心到场协助解决问题时,对方一开始以有媒体在场为由拒绝前来。
事实上,据了解,在此之前,云南地矿珠宝检测中心已出现过3次类似的情况。云南省质监局认为,这些问题反映出了该中心长期以来内部管理混乱、检验质量把关不严,不能严格执行国家的检验标准,不能满足计量认证的考核条件,不能作为向社会出具科学、准确检验数据的产品检验机构。鉴于以上原因,云南省质监局作出了停止使用计量认证证书和标志,责令整改,整改期内,不得向社会提供公证检验数据,不得使用计量认证证书和标志。整改自查合格后,向省质监局提出书面评审申请,经省局组织监督评审合格后,方能重新使用计量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处理决定。目前,云南地矿珠宝检测中心仍处于整改期内。
消费者最终获赔8000元
之后,在五华区工商局长春分局执法人员介入调查后,云南地矿珠宝检测中心有关负责人才露了面。经工商执法人员调解,曹女士和云南省珠宝检测中心这才达成了赔偿协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的规定,由云南地矿珠宝检测中心给予双倍赔偿,同时承担由此事产生的其他费用2000元,赔偿总额共计8000元,引发纠纷的翡翠制品退还云南地矿珠宝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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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c360 点击:6183 时间:2005-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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